| 毛恒凤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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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RD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3 19:05:11 |
上海杨浦区法院07年1月12日以"损坏宾馆财物",判处上海访民毛恒凤两年半有期徒刑。参与该案的辩护律师指出,案件的审议过程只用了三十分钟左右,法官便草草判决,而且法官只采纳了警方提供的证据,辩方证据概不采纳,严重违反公平审判原则。
公诉人以毛恒凤在其曾经被监视居住的宾馆里摔坏两盏价值6千元人民币的台灯为罪名对她起诉。 但她的律师表示,该旅馆所列的旅客注意事项的物品清单中,损坏台灯的赔偿费每盏是50元,因此要求公诉人说明为何称6千元并要公诉人出具被破坏台灯的发票作为证据,对这样一个关系到起诉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问题,公诉人却拒绝回答,而主审法官也没有要求公诉方提出进一步的说明。
这次的非法判处之前,毛恒凤已经被非法监禁好几次,仅06年拘留时间先后达10个月以上。
毛恒凤家人指出,毛恒凤在监狱中受到各种虐待,例如,为了禁止她抗议,狱警将带有强烈化学气味的口罩戴到她的面上,在刚开始监禁她的时候,扒光她的衣服羞辱她,叫其他女囚犯殴打她,并长期将她监禁在没有床也没有椅子、只有手掌大的窗口的禁闭室内,并将污水粪便故意引入她的监室,让她无法坐下及睡眠以惩罚她“不合作”。
毛恒凤的丈夫吴雪伟07年1月17日被 警方传唤,指他纠集访民在法庭外抗议,扰乱社会秩序。
毛恒凤曾经是上海制皂厂的职工,1988年已经是一对双胞胎母亲的恒凤再度怀孕,因拒绝进行人工流产,被厂方开除。自1990年至2004年她不断上访申诉,曾被关进精神病院。2004年被上海市公安局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半。在劳教期间,毛恒凤曾多次受到虐待。自2005年9月12释放以来,毛恒凤继续上访,为她自己及其他因权利受侵犯而上访的人呼吁, 因此多次被拘留或遭到非法关押。2006年1月24日她因到北京上访被截回,拘禁至2月8日, 2月13日她再被警察带走非法拘谨45天,2006年5月因在她上次遭非法拘禁其间摔坏房间的台灯被拘谨至今。
(维权网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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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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