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人士李国宏起诉劳教委案二审今日开庭 |
|
| 作者:陈明 文章来源: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6 22:10:21 |
(维权网义工陈明报道)河南濮阳中原油田下岗职工、维权人士李国宏,起诉河南濮阳劳教委一案,二审于9月26日下午,在河南濮阳市中级法院开庭,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岳律师与马律师出庭代理本案诉讼。法庭没有当场宣判。
今天下午3点至5点,李国宏诉河南濮阳劳教管理委员会案在濮阳中院开庭,濮阳劳教委委托濮阳市公安局法制科的两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法庭上岳律师指出了劳教委对李国宏劳教一案的三个问题:其一、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2007年9月15日河南中原油田协解职工维权抗议活动是李国宏策划、煽动的;其二、濮阳公安局对李国宏一事两罚,违反司法原则。李国宏先被行政拘留15天,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劳教一年六个月,这是典型的一事二罚;其三、河南濮阳公安出具撤销行政拘留,改为劳教的决定完全是“孤证”,仅仅根据公安局自己的内部规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另外决定仅仅就是一张纸,没有审批机关与送达对象,也没有告知当事人李国宏。所以这种决定是公安自己作的,不能成为有效证据,也违反司法程序。
在庭上岳律师还陈述了行政处罚应该从轻的原则,认为李国宏被行政拘留15天已经处罚后,不应该再实施劳教处罚。律师希望濮阳法院能采信律师的意见,依法公正对李国宏劳教案作出判决。
2008-9-26
|
| 文章录入:芳菲 责任编辑:芳菲
|
|
上一篇文章: 劳教中的维权人士李国宏保外就医申请不顺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