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叶国柱案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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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HRD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 8:59:49 |
2003年5月间,正是中国大陆非典肆虐严重失控之时,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以举办奥运会需要为由,开展了一场官商地痞流氓相勾结的强拆强迁活动,叶国柱便是此次拆迁活动的受害者之一。
叶国柱与妻子,次子共同居住在始建于1949年之前的三间36平方米的集体所有制平房。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为证,叶国柱一家所居三间36平方米的房屋,仅可得补偿款9.5万元。故未同意上述拆迁补偿办法,随后被政府强行拆除。
从强拆现场和搬运过程,所有叶氏家人被强迫离开,无奈只好任由区政府组织的民工城管人员浩劫损坏叶家的私有财物弃于强拆房屋的废墟中。其余因野蛮装卸缺胳膊短腿的生活日用品被政府拉至位于荒郊旷野的简易房中存封。叶氏老少三代露宿街头,瞬由原本小康和睦幸福之家变为赤贫,沦落成政府特权枉法造成的新生乞丐。
叶国柱的弟弟叶国强同样遭受到强制拆迁,叶国强一家三口,夫妇系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并发证的残疾人,其子当时在校读书。经委托胞兄叶国柱与开发商相谈,在开发商哄骗不符实际居住情况下,双方口头协议商定叶家三处最晚建于80年代长期居住的自建房按三处分别办理拆迁补偿事宜,每处可得补偿款11.5万圆。但在只付给了一处补偿款后,就随原经政府部门批准的为照顾重残人生活两处唯一生存来源的商业用房一并强拆。没有再付给一分钱或相应安置。
叶国强夫妇在其胞兄叶国柱一家人照看下,虽被迫一同露宿街头乞讨惨生,并忍受躲避不明身份人的多方面威胁,但坚信依靠党和政府能为民做主,依法遵规守纪逐级信访走访党政部门终未得到政府相关法律援救与保护。在难以忍受病痛折磨,当时在校读书的孩子因无家可归又无钱被迫失学浪迹社会无力回天,实情悲愤下跳金水河寻轻生未果,获救后法院以给党政脸上抹黑,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为由判寻衅滋事罪入狱两年。
叶国柱在胞弟判刑入狱后,依然充分坚信党和政府,继续依宪依法维权,多方逐级上访揭露原腐败权贵对拆迁户犯下的罪恶行径,入狱前的叶国柱曾两次被非法拘留,就在他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申请游行书后,再一次惹恼了当局,他于2004年12月18日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在看守所内,狱警对叶国柱兄弟二人施以残暴的酷刑:手铐、脚镣、电棍、电椅、绳绑、吊打等等。遭受酷刑后的他们伤痕累累,精神身体均受到严重摧残。
(参照网上资料编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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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大河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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