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女子劳教所以一万元一个月的赎价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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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龚理 文章来源: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30 11:41:43 |
(维权网义工龚理报道) 据从黑龙江哈尔滨女子劳教所出来的人员披露,在哈尔滨女子劳教所中存在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对于被劳教人员,只要想减期一个月就得私下送给劳教所管理人员一万元.但是这种减刑只限于一般性的治安处罚人员,如吸毒/买淫等等,而对于上访维权者/法轮功练习者却拒不接受这种减刑.该名释放的被劳教人员说,她在劳教所中时,就看到一名被处以半年劳教的买淫者,家中拿出了6万元给劳教所,于是她刚刚进去几天就被释放出来了。
据另一名被劳教出来的人员说:这种以金钱来赎刑期的做法在齐齐哈尔劳教所中也存在,并且可以说在中国的监狱与劳教所中,这种做法已经成为一种潜规则.如前几日维权网登载的一份广西北海一名笔名叫刀狼的犯人,被判刑8年,最后通过家中出钱十五万元而提前四年释放,他亲历监狱的记实材料,非常具体地说明了中国劳教所与监狱枉法索钱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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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芳菲 责任编辑: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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