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今天(2008年10月9日)发表社论,抗议卫生部等5部门昨天联合发布公告:政府允许三聚氰氨适量存在于奶粉等食品中。这一与大陆各报一片赞扬和理解“政府限量三聚氰氨之苦心”唱反调的为民请命,为今日开幕的中共十七大三中全会增添了变数。官方主流网立即封杀了这一社论。
《南方都市报》社论题为《限量三聚氰氨释放了怎样的信号》,文章痛陈:公告虽然规定准许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有一定的三聚氰胺的限量值是临时措施,但公众却看不到何时结束的计划,明显在放纵投毒企业,因而该公告“被誉为监管指数而有放松警惕之嫌疑”,“三聚氰氨本该被清除出食品成分单,可现时却对其妥协。”政府不应该因为大陆三聚氰氨毒食品太多而“法不责众”,甚至放弃执法,放弃追究。 亿万网友立即声援《南方都市报》,网上一片讨伐:“太离谱了,三聚氰氨变成了合法化!”“政府为了救助放毒食品企业,竟然以放行三聚氰氨救市,太狠心了!”“因为高官可以有不吃有毒食品的特供,所以才会让民众继续吃三聚氰氨食品!”有人甚至怀疑,有关部门在十七大三中全会放出这种明显损害“胡温新政”的政令,可能是高层政治斗争白热化的表现,如果不是“胡温“白痴”了,就是有人在故意设陷阱,制造混乱,逼民造反。 2008年10月9日
南方都市报社论:
限量三聚氰胺释放了怎样的信号?
2008年10月9日 南方都市报
卫生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解释刚刚由国家五部门制定通过的公告,该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及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限量值的产品不得销售。面对广泛的疑问,卫生部主要表达两个意见:一是三聚氰胺限量值属于应急的临时行政控制措施,用于监管而非标准;二是食品包装或接触环境可产生少量三聚氰胺,不能规定为零含量。
根据这个公告的精神,食品中并非要一律禁止三聚氰胺,只要其含量未超过最高限定值就属于达标。实际上,假如援引这一已经生效的指标,则意味着管控三聚氰胺的底线后撤了一大步。想必行政当局也料知这样的后果,因而不惜举行特别说明会,为短短几百字的公告背书,以安抚轩然大波。尽管专家全力为公告辩护,可所持论据的逻辑显见混乱,显然很难宽慰公众的惊诧与失望。
系列食品安全危机至今还在弥漫,它们教导给民众的化学常识是: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绝对不该出现在食品中。而新规有可能模糊这个常识。它认为非人为的微量三聚氰胺允许存在于食品中。卫生部还列举香港等地为例,来证明这个指标不是独有的规定,但同时又以特殊的国情说来回应对标准宽松的质疑。总之是要证明三聚氰胺是不可避免的,以此巩固公告的合法性。
需要申明的是,我们并非要推倒公告,甚至于驳斥都不是宗旨,想要表达的实乃严重的担忧。因为这的确有着费解的地方:质检总局频繁发布的抽查结果显示,奶制品彻底不含三聚氰胺完全是可以办到的,可新规又凭着环境等含糊的原因为三聚氰胺的存在预先制造理据。公告不仅让三聚氰胺正当化,它释放出干扰信号,或更令公众对质检守则的朝三暮四倍感焦虑。
换言之,在没有公告的前提下可以设想:相关部门都在为杜绝三聚氰胺而展开行动,官方公布的阶段性调查结果也反复证实,没有三聚氰胺的食品是可以实现的。乐观地说,以生命健康为唯一考量的监管态势足够维持下去,起码是行政资源能够做到的。这是处置食品危机的最低标准。但三聚氰胺的限量标准问世了,让这个局面变得首鼠两端,它所引起的变数令前景愈发不确定。
这就是限量三聚氰胺极其突兀的性质。它是临时措施却又不知何时结束,它被誉为监管指数却有放松警惕之嫌疑。无论从必要性还是可行性上分析,出台限量值都有着可推敲之处。问题是,如果国家把重塑质检体系作为根除食品安全危机的教训之一,如果把恢复国民信心奉为危机处置的正确方向,三聚氰胺本该被清除出食品成分单,可现时竟对其妥协,整饬监管或收复民心会否落空?
就在戮力消除其负面影响的背景下,限量三聚氰胺传播了令人不安的讯息。而伴随限量之举的或是民间追溯既往的恐慌,例如,那些回收或封存的数以千吨计的问题奶粉会否改头换面,以三聚氰胺的“合格”检验比例再度回流市场?国民信心中途受此波折,监管制度未见决绝的改造,企业道德未见洗心革面,甚至又有明显倾向的新政可资利用,类似的忧虑绝非杞人忧天。
三聚氰胺在食品安全史上留下了浓重的阴影,逾万名幼童涉险其中,并且数字还在增加。如此重大的伤情前所未有,理所当然要采取最高级别的防范措施。事实证明,这不是不可理喻的苛责,而是行政作为可以也必须达到的境界。因此,由限量三聚氰胺而带来集体疑虑,其间所隐射的不仅仅是对个别事件的不满,还关系到政府能否从具体危机中吸取普遍教训,并始终真诚地履行国家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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