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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图]瓮安真相民间调查组叩关瓮安城         ★★★
瓮安真相民间调查组叩关瓮安城
作者:陈西 文章来源:维权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29 15:07:59

6月28日在我省瓮安发生了我们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必然会发生的事件。所谓不愿意看到是指,这场大规模的反暴政、反恐怖统治、反国家黑社会化的群众性抗议斗争必然会归于失败;参与抗争的民众是以乌合之众、暴动的方式进行,必然会遭到党军党警的镇压;长期受到胁迫的瓮安人会再次遭到不公的迫害;所谓必然会发生是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不公哪里就有抗争!大路不平旁人铲!

震动全国全世界的“瓮安事件”也震动了我们,7月5日,贵州公民国际人权研讨会的活动日,大家一致商议把原先定好的主题改为“瓮安事件”专题讨论会。会中,由李任科先生提出:我们应当立马成立“瓮安事件真相调查组”参与到“瓮安事件”中去,依照5月1日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践行我们公民的知情权、话语权、监督权。与会者一致响应,“贵州民间瓮安事件真相调查小组”成立。


一、叩关瓮安城


在“真相调查小组”成立的前一天,地方当局已经找我谈话,主要谈“瓮安群体性攻击政府事件”和“上海袭警事件”。两起事件对当局震动很大,他们想知道我们这些民间反对派人士此时的动态。我谈到,我们高度关注这两起事件,维权行为以无序、暴力、和无组织的方式来抗争不是我们的首选,但是,我们将努力让剩下的事情进入公开、理性和法治的轨道。我们愿意参与并督促“真相”得到公开。
由肇事者、由被控方、或者说,由官方单方面公布所谓的“真相”是不可信的,是值得怀疑的。真相需要相互无关系的另一方,或者说是独立的第三方参加调查才是可信的。
我公开我们的观点和想法后,得到的是当局的告诫:“不准到瓮安去!”“不许调查瓮安真相!”

随后,我们的行踪受到公安的严密监控。

“6、28”后,有朋友随即赶往瓮安,在去瓮安的途中,在福泉市就被武装的关卡拦住了。据知情者讲,从6月29日凌晨至30日两天的时间,从贵阳各地有3000多名公安和武警部队已经开往瓮安,在去瓮安的路上官兵设置了两条封锁线,禁止外界人士进入瓮安。唯有官方认可并发放的通行证执有者才可入城。朋友们被迫返回贵阳。官军夺回被瓮安民众占领的县政府和公安局大楼后,连续封城搜查数天,进行全城整肃。到现在,已经搜捕涉案人员234人。

应当说,瓮安事件可考虑实施1996年3月1日全国人大颁布的《戒严法》,如果政府对外界不宣布实施“戒严令”,我们去瓮安调查就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崇拜枪杆子,人治惯了的国家不懂得实施“戒严令”与不实施的区别,瓮安实际仍然在“戒严”中,我们“真相调查小组”一行三人,廖双元先生、吴玉琴女士和我,就去叩关了。

我们“真相调查小组”于7月7日早乘8:15分由贵阳开往玉屏的火车,经福泉市,在牛场下车,绕道泡木冲,于晚18:30到达瓮安县城。看到每一个路口都有带“红袖套”的人立正站岗把守,旁边有一个“救灾”的帐篷用作轮流换岗。每10分钟左右,有大队武警官兵手提警棍在街上巡逻。处加瓮安街上,着警服和带“红袖套”巡察的人员明显的多。前有告诫,后有官兵,我们不得不警觉行事。

一路上,瓮安事件产生了两种奇特的现象:一种是对政府公布的信息极不相信,说事实真相并不是如政府所说的那样;另一种是,当要问及此事具体的情况和相关证据时,人们却明显地有一种恐惧感。尤其是在西门河大堰桥旁采访时,众多当地人都异口同声的说:“政府的报道是哄全世界人民的,但是,欺骗不了我们瓮安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当然,政府不这样看,政府说群众是“不明真相的群众”,是“被不法分子利用”“上当受骗”。

正是把群众看成容易“上当受骗”的,所以,政府就派人下去给群众打招呼,强迫群众“不要乱说”要统一到官方的报道上来。官方的压力造成瓮安成为一座“恐惧之城”。

在大堰桥河对面的村子里,天黑以后,村民们纷纷站出来接受我们的采访。他(她)们说:“白天政府的人随时在巡逻,有三人以上在谈话都会被询问,我们不敢说。晚上他们看不见我们,我们才可以出来说说心里话。”

他(她)们说:“真正的参加者是瓮安三中和二中的学生,正是这些学生在‘6、28’那天自发地掏出自己身上的钱,三角、五角、一块的凑拢,买了花炮,买布做成横幅标语,约三百名学生从这里出发去公安局抗议,谁知一路有上万名中小学生参加,其中,他们的父母跟随在后。” 这就是瓮安事件的主要参与者。

谈到天黑尽时,村民们的胆子越来越大,大家都自发地流露出一种豪情,一种喜悦之情,好像已经过去了的“6、28”是他们瓮安的骄傲,是一个喜庆的日子,能够参加这样的活动就像过节一样。譬如,他们说到,经过这次事件,瓮安的法院用地都不敢强制圈地了。在这之前,政府和房开商用地可是霸道得很啊!

第二天,我们真相调查组准备去县医院采访受伤者和到玉华乡雷文村去见死者的家属。早晨9:30左右,我们走到县医院,在电梯口准备乘电梯上楼时,贵阳市的公安出现在我们面前,后面还有几名省公安厅的人员跟着。我们真相调查组的工作被迫终止,一行三人便被押解回了贵阳。


二、瓮安事件真相


在市公安局被讯问时,公安厉声的说道:“告诫你们不能去瓮安,你们不听,现在接受我们的讯问和处理!既然你们去瓮安调查真相,就你们了解的真相说清楚┅┅”,

答:谈到真相,我们认为这几点是确凿的:

一、6月29日上午政府在公告中对此事的定性为非法集会、“打砸抢烧”的事件。7月3日,贵州省召开的“6、28”事件阶段性处置情况汇报会上,石宗源还在指出:“瓮安‘6、28’事件是一起由当事人非正常死亡事件酿成的严重打砸抢烧突发事件”。我们在采访瓮安人民时,对“抢”存在否?得到这样的回答。

群众说:“我们瓮安人绝对没有在这起事件中搞‘抢’的事。”

他们理直气壮的说:“哪家银行被抢了!哪家店铺被抢了!哪个私人的财产遭劫了!”

到底政府说的是真相还是瓮安人说的是真相?

没有过几天,我们看到政府也把“打砸抢烧”中的“抢”字去掉了。看来,瓮安人说的才是真相。政府在后面改变了说词,只提“打砸烧”,没有了“抢”,证明瓮安人是坚持真相的。

然而,由于 “瓮安事件”被错误的定性为“打砸抢烧犯罪行为”之后,当地民众遭到公安、武警的镇压,有上百人被搜捕,他们的近况是令人担心的。

二、死者的叔叔无故被打成重伤的真相。

6月29日,官方新华社以昨日简短报道, 说此事件 “是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群众所为”。

在其叔叔被打这一点上,事情发生在“6、28”以前,群众是清楚的。叔叔被打是激起民愤的重要原因之一。至于民众传闻死亡,或者实为重伤,这个责任不在民众。

据我们了解,6月25上午,死者的叔叔李秀忠被传到县公安局接受调查。李秀忠在接受公安干警询问时就遭到警察施以警棍与脚击伤。由于李秀忠是一名中学教师,随后被警察用警车押送到县教育局,交由教育局做“思想工作”。直到下午,李秀忠被从县教育局放出来。但李秀忠刚走出县教育局大门时,又遭到几个不明身份的男青年人拳打脚踢,直追打到人寿保险公司前街,躺入血泊中为止。后被群众呼110将他送往县医院抢救,住外科51床,七孔流血,昏迷不醒,生命垂危。我们了解到此事后,才要去县医院的。只可惜被公安拦截。

是群众不明真相吗?

“6、28”事件发生后,政府在调查核实时已经证实,确有叔叔被挨打一事。并承认要追查打人凶手。

我们等待着那六名打人凶手,其中还有执法违法的警察落入法网!


三、假如瓮安是一个国家


7月18日星期五下午,我们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第二次召开“瓮安事件”专题座谈会。前往瓮安调查真相的人员与参会者热烈地谈了自己对瓮安事件的看法。

申有连说:这次“贵州民间瓮安真相调查组”受我们大家的委托前往瓮安调查,说明了我们公民意识的增强。我们公民要主动的去关心国家大事,不能被动的听任政府欺骗和宰割。《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公民有知情权、话语权、和监督政府的权力。我们组织“贵州民间瓮安真相调查小组”正是依法行使我们公民的权力。可惜,遗憾的是,政府居然阻拦“民间真相调查组”实地调查,并且,还非法扣押了调查组的相机、录音机、记事本等等物品。

自我们组建“民间真相调查组”以来,政府就不断派公安来威胁警告我们。我们贵州公民人权研讨会的部分成员遭受到公安不同形式的告诫。上星期五的人权活动还受到公安上百人强制的骚扰,我们被迫提前离开。

我们强烈抗议政府的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政府对瓮安事件的处置不敢承担责任,内心胆怯,没有勇气,和缺乏足够信心。严重一点说,仍然用专制的手法去处理因专制引发的事件,这是不得民心的。

中共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瓮安事件处置会上提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说明共产党已经有失去民心的危机感。

杜和平说:从民间舆论和政府发言来看,瓮安事件已经成为了一种标志。就是说,事件本身和引发这起事件的个案已经分离,李树芬之死因与事件两者之间,事件本身所表现的东西比死因更重要。死因只是表象,“6、28”事件则是本质。官方的话语也表现出了这层意思。这就有了传统的版本和石宗源的版本两个话语模式。传统的模式是共产党的“伟光正”,政府的英明领导,一切闹事者,攻击党和政府者都是“反革命”,犯罪分子。其必然要受到严厉的惩处。这种话语现在还有市场,譬如,动不动就用“不法分子”,到底谁是“不法分子”?我看政府不依法行政,公安不依法办事,就是“不法分子”。正是因为有政府和公安这样的“不法分子”的存在才产生了瓮安事件。这就有了石宗源版本。石宗源说:瓮安事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次事件直接的导火索是李树芬的死因。但背后深层次原因是瓮安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等工作中,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粗暴”、“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侵犯群众利益”,我们依法来量衡这样的举止,这才是真正的“不法分子”。

我们应当看到“石宗源版本”的新意。也希望“石宗源版本”把“粗暴”、“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侵犯群众利益”提升到“依法治国的方略”上来,严厉处置真正的“不法分子”。

刘新亮:今年我们国家有几件大事,归为一个字,那就是“抗”字。一是抗天灾,另一个是抗人祸。抗天灾指抗凝冻、抗地震;抗人祸指上海的“杨佳袭警事件”和贵州的“6、28”瓮安事件。后两起事件同属于人祸的性质,明确的讲,是抗暴政。

什么是“干部作风粗暴”,那不是暴政是什么!“警民关系紧张,加之领导干部和公安民警长期以来失职渎职”,等于是说,这样的“不法分子”长期以来盘踞在政府部门,“侵犯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头上拉屎拉尿,居然是打着合法的招牌的,居然视鱼肉百姓是应该的。人民群众忍无可忍,走投无路,遇到李树芬之死,当然会借机反抗。

这种抗暴政行动是天经地义的。

张明珍:“6、28事件”反映出当地广大民众对官商勾结、官官相护、鱼肉百姓的社会现状极度的不满。至今,政府对死因不明的女中学生命案没有作出让人信服的交待不说,反之,又拿出专政时期那种整人的一贯作法,给瓮安人扣大帽子,要严惩瓮安人。

以前,开口就讲,你是地、富、反、坏、右,坏分子。现在不讲这句话,就扣你黑恶势力、黑帮的帽子。黑恶势力、黑帮哪个会喊来这么多人?上万人,报纸上写的是几万人。会有这么多黑社会吗?明明是学生吗!

于是,政府就采取新的各打五十大板的手法,石宗源说:“对于干部队伍中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害群之马,一个也不能放过,必须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并公之于众。”但,政府最新的说法依然拒绝承认当地中共干部和政府官员是造成民愤极大这一基本事实的罪魁祸首。

尽管大家都知道,政府既要惩治民众又要惩治不法官员,然而,共产党当局在镇压老百姓的时候,从来都是雷厉风行,决不手软的;但是,在惩治腐败干部的时候,就心慈手软得多。
 
陈西:我们都重视“6、28事件”社会层面和政治学上的意义。我提个假设:“假设瓮安是一个国家”,“6、28事件”的意义就清楚了。

如果瓮安是一个国家,“6、28事件”就标志着这个国家的人民举行了一次“巴黎公社革命”。人民击败了暴政的工具警察,站据了警察局,攻陷了政府机关和专政党的办公大楼,成功夺取政权数小时之久。权力又一次回到人民之手。但是,瓮安人民的夺权行为与共产党政府一样,是经过暴力的方式夺回来的。瓮安人是否会像共产党一样,回归历史传统,“打倒暴政实施暴政”就不得而知。

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瓮安人民厌恶暴政,敢于反抗暴政。如果是这样,“6、28事件”是一次成功的抗暴事件,尽管瓮安人因此而付出了代价。

假设瓮安是一个国家的话,参加抗暴的民众就不是“不法分子”,他们还是追求自由、民主、人权,乃至国家独立的英雄。瓮安人就不会付出目前的代价,而仍应得到的是,民主制度下公正廉明、繁荣昌盛发展的新局面。

假如瓮安是一个国家,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的人民拥有现代文明世界的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意识。它会向全世界宣告:“瓮安已经结束了暴政的制度!进入到民主社会的世界大家庭”。

瓮安会向科索沃、东帝汶一样,向全世界宣布:民主共和国成立!

同时,作为小国的瓮安,它会紧急呼应国际社会和联合国给予关注。对从贵阳或其它地方赶往瓮安的武装部队,瓮安人会认为这是侵略者的军队,并立即要求国际维和部队的介入,阻止专制国家侵略军的入境。

国际社会该当像支持科索沃、东帝汶一样支持瓮安推翻暴政的起义。

假如瓮安像科索沃、东帝汶一样是一个国家,并且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有力支持。我们可以肯定的说:世界各地的民运人士自愿者会云集瓮安,帮助瓮安建设一个自由民主的新国家,世界上又多了一个民主制国,少了一个专制国。

然而,回到现实中。曾经长期由黑恶势力统治的瓮安县城,过去有多个黑帮存在,现在黑帮难道就消失了吗?


陈西

2008-7-21                  



 

 

  

 

 

文章录入:山水    责任编辑: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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